理解好义之必然性最直接的方式就是,将好义视为现实中的人必然拥有的一种道德情感。这样的话,它与荀子关于性恶和化性起伪的思想之间就出现矛盾了。因而,孟旦教授将之视为荀子思想里的“坏人”。[1]
但是,认为这一讲法跟荀子的思想不一致,或是不去关注它,都是不可取的。这当然首先涉及到,我们没理由预设荀子思想的不一致。更重要的是,这里涉及到了善的现实来源问题。而其答案唯有通过理解人之好义的必然性才能给出。因为,如果人没有好义的必然性,就没有行义的必然动机。这样的话,是否实践礼义本身成了完全偶然的事情,依赖人偶然的兴趣,而人对于礼义的需要就只限于客观上要用它来止暴息乱、养欲给求。于是,礼义、乃至道德本身对人来讲仅仅是一种有效的手段,没有内在的价值,故没有在任何处境下无条件坚守它的必要。荀子所赞美的“权利不能倾,群众不能移,天下不能荡”(《荀子·劝学》)的君子境界也就成了一种顽固迂腐的表现了。也就是讲,好义的必然性问题所涉及到的,是礼义的内在价值如何成立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