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九)》新增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后一段时间内,极少出现以本罪判罚的案例,其中最重要的原因是对犯罪主体的“主观明知”取证困难。2019 年 11 月 1 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开始施行,该司法解释第 11 条、12 条、13 条确立了明知推定规则、入罪标准、独立性规则,便于操作,为本罪在司法实务中的适用提供了更详尽的法律依据。
《刑法修正案(九)》新增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后一段时间内,极少出现以本罪判罚的案例,其中最重要的原因是对犯罪主体的“主观明知”取证困难。2019 年 11 月 1 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开始施行,该司法解释第 11 条、12 条、13 条确立了明知推定规则、入罪标准、独立性规则,便于操作,为本罪在司法实务中的适用提供了更详尽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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