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说来,话语表达所蕴含的意向包括两方面:信息内容和交际态度。同一内容可以用不同的态度传递,例如明白、隐晦、谐谑、庄重、古雅,甚至为某一目的而使用某种语言或方言或语码混用等等,这就造成了生成话语的多种方式和多种结果(徐盛桓,2007a: 47)。从宏观意义上来说,歇后语的产生在很大程度上是语言选择的结果。按照语言学家Verschueren(2000: 55-56)的观点,语言运用必须包含一系列的基于语言内部和/或外部原因而做出的有意识或无意识的选择。这些选择可能位于语言形式及语言策略的任何层面上,其中语言策略的选择包括说话者的语言风格(style)。风格主要涉及语言的正式性与非正式性问题,它包括随意的口语化的语言,也包括非常正式的语言运用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