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研究对象
选取浙江省温州市几家三甲医院中刚工作一年内的护士为研究对象。对纳入标准且自愿参加研究的对象,通过电脑编号随机分组成实验组和对照组。实验组随机分成若干组,在2个月内完成巴林特小组活动干预。两组新护士在性别、年龄、学历、工作编制、结婚与否、月收入、科室来源等一般资料方面的比较无统计学差异(P﹥0.05),具有可比性。同时采用目的抽样的方式对参加巴林特小组活动的新护士进行非概率抽样,遵循自愿参加的原则邀请护士进行深入访谈,样本量遵循信息饱和的原则,最后选取其中8名护士作为质性研究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