粗线条执法方式相对粗犷
更新日期:2022-03-28     浏览次数:160
核心提示:(一)国地税合并前税务稽查执行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客观来说,在国地税机构合并之前,由于历史原因和其他客观因素的限制,的确导致一段时期税务稽查

(一)国地税合并前税务稽查执行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客观来说,在国地税机构合并之前,由于历史原因和其他客观因素的限制,的确导致一段时期税务稽查执行工作或多或少地存在任务量过少、执行业务边缘化、执法粗放等异常现象。较为突出的问题集中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国地税合并前税务稽查执行环节工作任务量相对较少。

在以往的工作实践中,绝大多数的税收违法案件行政相对人接收税务稽查部门做出的行政决定,能够主动补缴税款、滞纳金和缴纳罚款,鲜有拒不配合情况发生。因此执行工作给一线税务稽查干部的普遍印象是相对于选案、稽查和审理等其他三个环节,尤其是相对于稽查和审理环节,业务量相对要少、工作难度相对较小、工作强度相对较轻,业务边缘化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