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译名问题
杜亚雄2009年在中国音乐学期刊上发表的《“民族音乐学”≠“音乐人类学”》中明确提出了他对于民族音乐学在中国的命名问题,杜亚雄先生的总体观点认为应该使用民族音乐学这个名称,他认为民族音乐学与人类音乐学无论是从研究方法还是研究对象上来看都是两个完全不同的学科。他首先从语言学的角度来说,民族音乐学和音乐人类学两个名称无论是从英文来看还是从中文来看,根据语言学的词根或是重音特点,都应该叫民族音乐学。另一方面,杜亚雄先生从文化背景方面来解释民族音乐学与音乐人类学的学科命名,杜亚雄先生解释到,音乐人类·学的学科背景是在美国,其所适应的语境是美国的政治以国情下,美国为了与欧洲的注重音乐本体的音乐学有所区分,而创造的音乐人类学,美国的音乐人类学研究方式更多的偏重于人类学方面,研究对象也是以异文化作为主要的研究对象。但当民族音乐学这门学科进入中国后,在中国自身的语境下,这门学科就必须要有所改变,要在中国自身的语境下发展这门学科。所以杜亚雄先生认为无论从语言学还是从文化背景去解释,应该称之为民族音乐学,而不能称之为音乐人类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