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国务院下发的《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中首次提到“医养结合”,至2016年民政“十三五”规划中,将医养结合提到较高的高度,十九大和2018年两会中将医养结合服务职能划归到新成立的卫健委中,更突显了国家对医养结合的高度重视。[2]“医养结合”是将养老和医疗相结合,在传统养老模式上增加医疗、康复、养生等服务内容,满足现代老年人对养老服务质量的要求和医疗健康方面的需求,同时实现养老和医疗等社会资源利用的最大化,区别于传统养老以单纯为老年人提供基本生活服务和经济供养为内容。“医养结合”中的“医”包括医疗诊治、健康咨询、健康检查、临终关怀、中医药养生等服务;“养”包括生活照料、精神心理、文化活动等服务。“医养结合”概念的产生,颇具有中国特色,是根据目前中国国情而提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