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发展充分体现时代印记,是司法改革中的重要一步。在过去的计划经济背景下,由国家计划安排,交往过程中没有过多的纠纷。改革开放后,由计划经济转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经济交往变多,经济纠纷增加,法院的案件也随之增加。这种经济基础的转换决定了我国司法体制改革的方向和模式。由法院调查取证到强调当事人的举证责任,进而推动一系列的庭审方式改革、审判方式改革、诉讼制度改革、监督体制改革、司法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我国的司法改革呈现出清晰的发展脉络,体现了巨大的历史进步。随时代的更迭而适时推动司法改革,特别是司法责任制改革,使其葆有时代先进性,体现但又不被人民的所有需求和意志奴役,使司法程序和实体设置葆有正义性和权威性,维护人民的合法权益,希冀人民群众能够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应强调理念引领,形成司法体制改革的向心力;强化制度规范,构建现代司法制度模式;注重方法优化,增强司法体制改革的整体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