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学分制
学分是课程(含实践类课程)的基本属性,是用于计算学生学习量的单位。一门课程学分如何确定,主要根据其重要性和学时。学分在分类上注重知识、能力和素质的全面性,在功能上侧重体现学习的量和质的区别性。学分制是以学分作为衡量学生在校学习情况的一种教学管理制度,如果说选课制首创于德国,那选课制度的改进和发展则在美国,而所谓的学分制,则起源于选课制的产生和发展。20世纪新文化运动期间,我国开始学习西方学分制,出任北京大学校长的蔡元培先生主张采用学分制,自1978年,就开始了试行学分制的试点,在此后教学管理制度上,大致经历了学年兼学分制到学年制,再回到学年兼学分制。学分制的实施不仅涉及教学改革的核心,还牵涉整个教育观念的转变与办学体制、管理方式的配套等方面,虽在我国部分高校已采用,但成效仍然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