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学生形成法律思维
更新日期:2022-04-06     浏览次数:121
核心提示:(二)思政教育与宪法学在意识形态领域需要水乳交融传统的思政教育在高校始终以理论课程的讲授为主,旨在从学生群体的思想观念、模式与价值观方面灌输

(二)思政教育与宪法学在意识形态领域需要水乳交融

传统的思政教育在高校始终以理论课程的讲授为主,旨在从学生群体的思想观念、模式与价值观方面灌输理论、武装斗志。而这种传统的教育方式也得到了较好的结果,各高校人才通过了解国家发展脉络与政治理念,基本可以实现将思想政治落实到意识形态领域。

宪法学科不同于其他法学学科,理论性内容较多,实践性内容较少,在分类上属于实体法而非程序法,同时其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因此在宪法的教学中,大多也是通过理论性教学的方式,使学生在意识形态领域去领会宪法的国家地位,助于培养学生的爱国情怀,同时促进学生形成法律思维。

由此,思政教育与宪法学科的共通之处便一目了然,两门学科在意识形态领域互通互融,因此,实现二者有效融合的路径将会减少很多阻碍,精神上的内核决定了在“课程思政”的道路上,宪法学应当作为整个法学教育改革的突破口,跟随时代的脚步继续探寻二者的融合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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