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人工智能类课程中开展思政教育的重要性
人工智能这个名词是在1956年达特茅斯会议上提出的。维基百科将人工智能定义为:“任何一个能通过感知环境并采取行动来最大化达到它的目标的机会的系统”。事实上,不同的学者对人工智能有不同的定义,有强调符号和逻辑的,有强调神经网络的,还有强调行为的,形成了不同的学派。这反映了人工智能并没有形成统一的研究范式,它在不同时期的主要发展方向一定程度上是由当时具有话语权的研究者确立的。
自1956年的达特茅斯会议之后,人工智能的发展可以大致分为两代。第一代以符号主义为核心,倡导以知识和经验为基础进行逻辑推理;第二代以连接主义为核心,以深度学习(泛指任何层次化的机器学习模型,人工神经网络是其典型代表)为代表的统计学习理论与方法为主[4]。这两次人工智能的繁荣主要发生在西方,跟我国科技发展的关系不大。根据张钹等人的统计[4],为第一代人工智能做出卓越贡献的科学家并获得图灵奖(计算机科学领域的最高奖)的学者有6位(Marvin Minsky, John McCarthy,Allen Newell、Herbert A. Simon,Edward Feigenbaum、Raj Reddy),全部来自美国;为第二代人工智能做出卓越贡献的科学家并获得图灵奖的学者有5位,其中3位来自美国(Leslie G. Valiant、Judea Pearl、Yann LeCun),2位来自加拿大(Yoshua Bengio、Geoffrey Hinton)。人工智能的发展有高潮有低谷,在此期间学术界经常发生不同观点的碰撞,包括符号主义与连接主义的争论、神经网络与支持向量机的争论,不同时期总有某一派专家受到打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