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传统体育竞技体制下,运动竞技能力水平的提高,金牌数量是运动员的重心点,所以忽视其他才能、潜能、文化和社会关系的发展。这样的培养体系有悖于人的全面发展[8]。我国竞技体育是在初级阶段,从项目特点入手,从小培养,选取有天赋的幼儿和青少年儿童进行基础培训,然后经过专家选拔进入省队最后到国家队的“三级训练体制”。各级体校为了达到自己的利益,在文化学习和运动训练中偏向训练,因为没有正向的引导导致在初期阶段运动员逐渐失去对文化学习的兴趣,这也是为什么大部分运动员文化水平不高的原因之一。加上原来运动的员的培养全权由体育系统的负责,其中就包括了运动员的文化教育。由于竞技体育体制的原因,运动员的目标是训练、比赛,取得优异成绩,由于目标的不同致使他们接受文化学习的时间减少,错过了最佳学习的时间。以至于大部分优秀运动员在运动成绩方面有较优秀的成果,而文化素养不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