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城市轨道交通票价制定原则
制定城市轨道交通票价,应综合考虑乘客经济水平、企业运营成本组成结构、政府对运营企业的补贴政策、城市公共交通出行系统结构等多种因素。因此,在城市轨道交通票价制定时,一般遵循“公益第一,兼顾效益”的总体原则,综合考量政府有关部门、出行乘客、轨道交通运营主体等相关利益方之间的关系,参考运营成本并考虑合理回报,综合公平性和可行性。因此,城市轨道交通票价制定原则一般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公益性原则。城市轨道交通作为公益性交通企业,所提供的服务价格应与当地居民的收入水平、物价消费水平相符合,应考虑利用公共交通出行的大部分乘客所能承担和接受的价格水平,符合城市中低收入、刚性出行人群的出行需求。
合理性原则。城市轨道交通票价应当保持在合理水平,过高或者过低的票价都会使运营企业的经营艰难,。如果票价制定过低,无法保证运营企业的收益水平,易导致企业亏损、难以为继;如果票价过高,则容易导致选择公共交通出行的客流倾向选择其他交通方式出行,难以实现公共交通的公益性质,并容易导致运营企业陷入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