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代,由于医疗技术并不发达,人们的平均寿命较低,一句通俗的话语叫做“人活七十,古来稀”。由此可见,一个朝代若想要持续发展繁荣壮大,人丁必须兴旺,但由于过去人们的生活环境比较恶劣,新生儿的存活率并不高,再加上人均寿命不长,只能通过增加生育率来维持人口基数的不变。这就为一男子娶多名女子的事由奠定了基础。
在封建制度下,受到儒家思想的影响,人们以君、夫为首要保护和尊敬的对象,女子的地位低下,从属于其夫。所以虽然古代婚姻关系中,从平等的感情角度出发对当时的女性来说十分的不公平,但由于女子在当时的社会中无论她身处于哪个家庭,她都从属于家庭中的被支配地位,从而很少有女性有能力可以对丈夫娶其他女人进行干涉。但自唐朝开始,逐渐加强女子在婚姻关系中的权力和地位,并且依照传统婚姻法中的“三不去”对男性在婚姻关系中的权力予以相应的限制。“七出”中有一条,为无子,但因为在古代婚姻关系中提倡女子守节不改嫁,很多丈夫顾及到自己的发妻,并不愿意休妻,但家族的香火必须要得到传承,因此他们会选择另外多娶几位女子,来达到传承香火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