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试验严酷度选择
综合应力沙尘试验的严酷度选择是基于产品的实际应用环境状态,在进行产品实用环境状态调研时,应注意其工作时所承受的环境温度上限与温度下限,其目的是为了在进行综合应力沙尘试验时,可将环境温度上下限定义为试验中温度应力等级的上下限。
通常而言,单一的沙尘试验的严酷程度由试验的持续时间与沙尘沉积量共同决定,但为了方便表征试验严酷度跟某些实际环境条件的量化关系,依据标准GB/T2423.37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中规定,仅仅由条件试验的持续时间来决定沙尘试验的严酷程度,沙尘沉积量被定义为6g/(m2•d),从而更加方便产品依据自身功能重要性来进行严酷程度的选择[5]。综合应力沙尘试验引入了温度应力,但依据相关理论在忽略大气湍流沉降的影响下,尘颗粒的沉降速度仅与空气粘滞系数、颗粒密度、空气密度、颗粒直径等参数有关,与温度无直接相关性[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