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价值的研究由来已久,因为这对于我们构建恰当的道德体系具有理论上的指导意义。对于价值的定义,亦可以看作关于“善”的概念研究。在现象学视域,人们对善概念的理解直接导致了对人的行为性质的认定,而行为的发生不外乎是身体和意识两部分组成。我们都不能否认在这两者之中,意识对于行为的发生是起着决定作用的,而对意识之中最具表现力的则是人的意志。人的意志是自由的,如何将意志的自由变为有价值的,进而影响着人对善的概念的理解,是西田为构建“善”的道德哲学体系所一直追寻的。关于价值的研究在伦理学领域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种:他律的伦理学说、自律的伦理学说、直觉论。西田指出了这几种古来的伦理学说的不够完善之处,并得出了善的真正意义所在则是我们的意志必须以之为目的的善,即可以确定我们行为价值的规范,这种原理之指向是活动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