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中老旧社区生态环境破坏、基础设施老化、环境质量劣化是城市管理中所显现的一个现实问题。国家老旧社区的认定标准为城市、县城建成于2000年以前、公共设施落后影响居民基本生活、居民改造意愿强烈的住宅小区。中国早期住宅小区建设水平落后,城市发展至今,老旧社区数量巨大。根据住房与城乡建设部的统计,2019年,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摸排到全国需要改造的城镇老旧社区17万个,涉及居民上亿人。到2021年,情况更加严峻。随着时间的推移,既有社区的老旧化导致城市风貌的破败和居民生活环境的恶化,城市老旧社区因数量持续增加、社会问题凸显而被社会广泛关注。城市老旧社区的生态破坏并不仅仅是个体事件,而是整个社会面临的共同的难题,原因一是既有居住区会随着时间不断老旧化,所有的居住区都一定会在未来进入老旧化的阶段;二是老旧社区生态的破坏会引起“破窗效应”,带来治安问题和社会不安定因素;三是老旧社区衰败的生活环境会影响小区周边的生产和商业环境,导致整体环境的“木桶定律”。老旧社区的生态系统包括园林绿化系统、基础设施系统、公共服务系统和人文环境系统,其生态破坏带来的恶果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是由社区居民直接承受。在城市的发展中,老旧社区的改造修复都是由政府作为单一主体来实施,但是,随着大量的既有居住区进入老旧阶段,政府作为单一实施主体的低效性和局限性逐渐显现,需要利益相关主体共同承担责任和成本,这种做法成为城市更新的实施趋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