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系统的使用者通过对数量大、种类多、属性不同的数据进行分析处理从而获得信息,进而用于辅助决策,因此在信息系统中,数据质量的定义偏向于“满足程度”的概念的同时更强调多维化。尽管因为数据质量针对对象不同,不同对象要求不同,研究者们仍没有对数据质量有精准的、恰当的定义,但一般认为,数据质量通常分解为具体的数据质量维度[-]。数据质量维度为度量和管理数据的质量提供了一种途径和标准。陈远认为对数据质量定义的把握不应仅仅局限于输入端的正确与否,而是对信息系统在开发、使用过程中数据的正确性、准确性、不矛盾性、一致性、完整性、集成性六个方面的描述。赵宇通过对多篇文献的整理认为信息系统中的准确性、时效性、完整性和一致性被满足的程度是当下学者对数据质量定义较为一致的观点。刘向民认为信息系统数据内在质量反映在数据真实性、数据完整性、数据精确性、数据时效性、数据可用性、数据可信性、数据逻辑一致性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