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艺术在当代的发展涉及到建筑学、艺术学、电子工程学、多媒体等不同学科的多个领域,不能用艺术学的定义以点带面地概括,它具有较强的综合性、交叉性和复杂性。因此,笔者在这里仍从词源的本意出发,对“公共艺术”一词作出诠释。“Public”一词具有开放性,所以它也同样带有不固定性。这种不固定性是对全体社会而言的,社会上的任何阶级、任何群体、任何个人无论其自身的文化程度,所受社会影响如何不同,都能平等地参与进其中。因此,从场地、内容、文化和价值等各个维度的公共需求都被提到“Public”的考虑范畴。“公共”一词从社会学属性又深入到文化、观念和价值的高纬度探讨。“Art”本是一种小范围内的人类活动产物,是某些特定个人或者群体的意识体现。但是当“公共”这一词放在艺术前,它就不再只被局限于个人或者某个群体的范畴内,而是与整个社会具有密切的关联。不过在此过程中,因为社会构造比较复杂,社会中不同的阶级对于艺术的不同理解被“公共”二字无尽地放大,以至于要依照各个社会要素,而并不是其艺术表现或是风格。公共艺术这一概念的组成已经不只是一个单一艺术概念,而应该是一个与社会文化脉脉相通的概念集合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