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溯习近平关于人与自然关系思想的理论起点,是完整地阐明习近平关于人与自然关系思想发展脉络不可或缺的一步,是准确理解习近平关于人与自然关系思想的重要前提。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多次强调,既要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中华文化,辩证取舍、自出新意,实现“以古人之规矩,开自己之生面”的价值取向,也要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继承科学的思想理论,在生态实践中“学习马克思,就要学习和实践马克思主义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思想。”[1]习近平正是在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生态智慧和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中的生态思想的继承与创新、践行与探索中,建构起了具有中国特色和时代特色的人与自然关系思想。这一建构历程,大致经历了三个大的发展阶段,即以知识经验为主的生态认知阶段、以保护自然为先的生态探索阶段和以构建生命共同体为主的生态治理阶段。这一发展历程,是习近平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思想,在审视和解决“人”与“自然”现实矛盾中,从感性到理性的转换、从理论到实践的深化,不断丰富和发展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