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完善高等院校教师职业道德考核标准及管理制度
在医德考核标准制定方面,通过查阅一些开设医学专业的高等院校党委教师工作部网页,发现均未提及教师医德建设及考核工作。诚然,高等院校始终致力于完善师德考核评价标准,通过完善评价标准不断激发教师加强自身职业道德建设,提升自我修养,然而却忽略了教师在从事临床医疗工作时的职业道德表现,形成了对教师医疗工作职业道德考核评价的空白。在医德管理方面,对于学校,教师在学校附属医院出诊,不便于学校直接监督。对于附属医院,教师人事关系不在医院,附属医院临床科室可能会出于“老好人”心理,对“双职业教师”在医疗工作中的医德表现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出现底线性问题是不会出手管理的。标准是方向、是规范、更是要求,只有将医德纳入教师道德考核评价标准,方向明确、规范严谨、要求清晰,才能实现学校对教师职业道德管理的全面覆盖,形成全面、完善的教师职业道德考核评价标准及制度。因此,建立高等院校对教师医德考核评价的标准和制度,对高等校校完善教师职业道德考核管理,具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