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要坚持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体制,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要打通职能、捋顺组织间关系,使制度更加科学、更加完善,以实现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中国政府组织在经济发展与社会建设过程中发挥主导作用,政府治理体系经历了内部规则与程序不断衍生、绩效考核体系和激励问责机制不断细化等一系列重要变革(Yang Dali,2004;周黎安,2008)。政府治理体系不断精细化,科层组织执行能力不断提升的同时也形成了“条条块块”的组织结构,即地方政府中的各行政部门在纵向上接受上级职能部门直接领导,称为“条条关系”,同时在横向上也接受属地政府的管辖,即为“块块关系”(周雪光,练宏,2013)。“条块分割”的政府组织结构容易造成中央决策“中间梗阻”、政府机构庞大、行政效率低下等诸多问题(周振超,2005),也给国家的有效治理过程带来了诸如信息不对称、部门利益化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