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究的社会融合主要聚焦在微观层面,即从个人的心理层面,具体的心理与行为发展角度,探讨流动儿童的社会融合情况。“社会融合”是基于社会学关怀而提出的一个概念,它指的是个体之间、群体之间、抑或不同文化之间互动、适应的过程,其表征是个体在某个群体的参与程度、认同程度以及群体成员的相互依赖程度。
关于流动儿童的定义,国内被引用较多的界定方式为以下两种:一是“所谓流动儿童是指随父母移居城市上学的进城务工就业的农民子女,它与父母进城务工就业而将子女留在家乡的‘留守儿童’相对应。”二是“所谓‘流动儿童’,是指那些在家乡或者父母打工的城市出生,不具有所在地城市户口,而被留在父母打工的城市生活、学习的农民工子女,是与那些因父母进城务工就业而被留在家乡的所谓‘留守儿童’相对应而言的。”综合各种概念及说法,本研究对“流动儿童”的定义为:跟随父母或监护人“流入”务工城市的学龄儿童和在城市出生的,年龄在6周岁至14周岁之间的,不具有所在地城市户口的,属于义务教育阶段的适龄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