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军合同进行改装
更新日期:2022-06-10     浏览次数:145
核心提示:2.1美军适航性政策性文件(1)全军适航政策美国国防部发布的联合适航政策DODD 5030.61[4],概述了适航系统的授权来源和关键要求。本政策规定了国防部组

2.1美军适航性政策性文件

(1)全军适航政策

美国国防部发布的联合适航政策DODD 5030.61[4],概述了适航系统的授权来源和关键要求。本政策规定了国防部组织代表政府协调军用飞机适航性的责任。此外,它允许美国国防部的各个部门接受彼此的飞机认证,前提是它们将在相同的配置、角色和环境下运行。

(2)空军适航政策

空军政策指令(AFPD)62-6美国空军飞机适航认证[5],该指令制定了正式适航性评估的政策,以确保空军组织操作的飞机在其整个生命周期内适航并保持高水平。

(3)陆军适航政策

陆军条例70-62美国陆军飞机系统适航资格[6],该法规规定了有人驾驶和无人驾驶飞机系统和子系统的适航资格和系统规范合规性的政策、责任、流程、程序,包括盟军设备的安装和陆军飞机的改装。此处军用飞机包括陆军分配、保释、借用、借出、租赁、拥有或以其他方式授权陆军人员操作的所有航空物资和飞机,或根据陆军合同进行改装后。

(4)海军适航政策

海军航空系统司令部指令13034.1D飞行器和飞机系统的飞行许可政策[7],该法规制定执行适航性审查的政策、责任和程序,从而为海军部所有飞行器和飞机系统提供NAVAIR飞行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