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国共产党司法政策百年发展路径的历史梳理
党的司法政策在一般意义上可以被理解为党的政策在司法领域的具体化,是党在一定时期指导司法工作的方针政策[],体现了党对司法工作的原则性要求,多以意见、通知、决议、纪要及指示等一般性规范文件为载体。司法政策对中国司法的实际运作具有重要的实践影响已成共识,但究竟“什么是司法政策”以及我们应当在“何种语境”中谈论司法政策,学界对其的定义及观点至今莫衷一是。有学者从政策制定的主体维度出发,将司法政策大致分为宏观和具体两种类型,前者即党的(宏观)司法政策,是党制定的,关于特定时期司法系统运行、管理总体方向或司法改革战略目标的政策性文件,其载体的形式可分为: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报告、党中央决定,党对现实司法问题出台的政策如条例、规定、意见,以及党的领导人讲话、指示和重要文献等形式;后者即最高人民法院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和国家大局,“贯彻落实”党的政策出台的、对司法活动进行指引和规范所制定的方针、路线和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