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新中国成立初期陕西体育产业政策法规的初步探索
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后,党和国家非常重视体育工作。体育群众活动的开展,体育场馆建设等方面国家都投入大量的经费,以此保障人民群众开展体育活动。陕西省也十分重视体育事业,通过设置相应的体育管理机构和划拨转款来支持体育场地实施、群众活动的开展。陕西体育场地设施,从建国前的60块,到1949总数达到174块,增长了114块,到1975年达到7284块,比194年增长了7110块,平均每年新增273块[1]。陕西省人民体育场和西安市人民体育场成为群众性体育活动与大型体育比赛的中心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