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学习”模式在法学成人教育中的运用
摘 要:为适应新时代法学人才的要求,实践型、创新型法律人才已成为教育发展趋势。案例教学、模拟法庭、专业辩论、翻转课堂、法律见习、法律诊所、法律援助、法制宣传、毕业实习、普法宣传、社会调查等方式被普遍应用于教学环节中。法学成人教育因其教育方式和培养目标的特点,上述教育方式很难被全面使用。发端于美国的“服务学习”教学方法,具有接近实践、不受学习时间限制等明显优势,更适合于法学成人教育,应在未来成人教育中推广使用。
关键词:实践型;创新型;成人教育;服务学习;评价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