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制理论视角下“黑名单”市场监管制度要素研究
摘要:“黑名单”监管已经成为当前我国政府市场信用监管的核心方式,完善其制度体系具有极其重要的实践价值。本文立足市场监管实践,结合新规制理论的激励规制、社会规制、多元治理、回应性监管等新理念,提出“黑名单”监管的三大制度要素:适用领域、涉及的主体以及监管程序。认为目前我国“黑名单”市场监管存在适用领域边界模糊、主体权限尚不清晰、程序规范不够健全等问题,并通过分析实践中出现的各种制度要素建设中的重点问题,有针对性地找到具体解决“黑名单”监管困境的办法,分别在事权、信用信息边界、联合惩戒边界、政府、被监管方、第三方、监管方式和期限等具体方面逐步完善其制度体系建设。
关键词:规制; 黑名单; 市场监管;企业失信;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