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客观的超过要素的合理性——以“丢失枪支不报罪”为例
[摘要]:在我国刑法理论界,一直比较主流且通说的学说的是严格责任原则,即,在一个罪名的成立过程中,主观罪过上要么是故意,要么是过失。但在我国刑事司法实践中,有一部分罪名的主观罪过形式并不能精准的去界定是故意还是过失,比如丢失枪支不报罪。针对这一情况,我国诸多学者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见解。但,就从理论的适用程度,以及在不违背刑法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张明楷教授的客观的超过要素是较为合理的一种理论。
[关键词]:主观罪过;客观的超过要素;合理性